第二百一十四章 我本名姓时-《被疯批王爷丢乱葬岗,他却变我舔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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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千里之外,无人岛。

    无人岛不是岛名,而是此处确实一个活人也没有。

    谢时坐在树荫下,手上握着一柄短刀,正在削一根巨大的主子。

    入了冬,树木山林枯萎,这座无人岛看上去萧条又危险。

    而他背靠着一块墓碑。

    那墓碑做的粗糙,只是一块巨大光滑的石块立成的。

    上头的字似乎也是由人用石头划出来的,歪歪扭扭,看着就是废了很大的劲。

    他将手上的竹子削掉了竹节,使它整根变得光滑之后,将它扔到了旁边成堆的竹堆里。

    做完后,他又回来,靠着墓碑坐下,望着面前不远处滚滚江水往东流。

    而后牵起袍摆,将那块墓碑抹了,指腹擦过:“今日就到这儿,我明天再来。”

    他起身拍了一把身上的土灰,握着短刀往南边走。

    身后那块墓碑在夕阳的映照下,‘徐白’两个字显得粗糙又郑重。

    回去的路上捕获一只山鸡,谢时拎着它回了一个木屋。

    那木屋看着不大,主体是树干撑起来的,屋顶密密麻麻排着一列竹子。

    有个人捂着腹部肋骨从里头探出头来,赫然是宋旬:“回来了?”

    “怎么起来了?”谢时将山鸡丢在一边,迎上去扶住他。

    屋里的陈设也简单,木桌子木椅子,还有一张木床。

    房子正中间有个土坑,里头烧着柴,烘烤的屋里暖烘烘的,跟外头完全不一样。

    谢时扶宋旬坐好,又往土坑里填了一把柴,扭头向宋旬:“今晚就简单煮个鸡汤?我昨日摘回来的山菌还没煮,可以一起熬。”

    “你又去砍竹子了?”宋旬不答反问,握住他一只手放在眼前。

    那只手皴裂严重,上头还有些被扎的毛刺,一看就没有好好清理过。

    配着谢时这张脸,违和的过分。

    谢时不是季时宴那种不动声色就对人有威慑力的长相,也不是徐白那种毫无攻击的谦逊。

    出身江湖,可是身上更多的是一种世家公子的沉稳,乍一眼看过去,像天生的状元郎。

    如果这双手不拿刀,或许所有见过的人都会觉得,谢时只是个读书人。

    谢时一言不发,想抽回收却被宋旬握得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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