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矮人睿老-《魔法骑士英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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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谓“百战”

    莫拉德大城的途中,塔尔夫像是怕别人不知道他曾经当过佣兵,显出一副行军老资格似地喋喋不休道出他当佣兵时听到的战场上种种战争技巧,虽然我觉得有只苍蝇嗡嗡地旁边轰炸令人头大,但对枯燥无味的行军途中多学点知识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但只有我受苦怎么对得起大家,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暗忖自己在魔法咒文方面得到老头的强灌硬塞帮助虽然是有高阶魔法师水平,但在格斗技方面却是一窍不通,以往都是凭借剑利功厚的优势才能无往而不利,但是如果自己的优势在战场上失去的话,就会陷入挨打的局面了。

    眼前这么多的伙伴来自天南地北,不正是充实自己的好师傅吗?在去莫拉德大城的第三天,我把队伍停了下来,宣布每天要抽出三个时辰展开提高自身技能的人人学习活动,并交流各自的心得和强项。

    要收获首先就要播种,加上本人是精人动口、蠢人动手的信徒,身边的人功力越高,我也就减少动手的机会,另一个原因就是我身上还留有案底,少动手就少给人认出的机会,现在混日子艰难啊!何况我的模样还是罗德兰王国茶余饭后谈论对象。

    我首先是检查每一个人的内息,并透注内息进入他们的体内,随着内息在体内的运转,通穴过脉,检查出他们吐纳术的穴道流通路线,对比我练习的吐纳术后找出他们的缺陷,并进一步运用内息替他们重新来流转一次改正他们以前错误的内息方向。

    每天为几十人穿脉引流之后,我的内息反而是不减反增,自从与那股黑魔剑注入的异样内息合流,我体内的内息已经是突破高峰现象,到达了另一种说不出的玄妙境界,连这么消耗内息的法子,只要微微地运一会吐纳术,疲态立刻就不见了。

    由于我的无私付出,至少现在是还没有要他们还债加利息,现在队伍中的每个人望向我的眼神已经由原来的佩服转变成了崇敬,对于我提出的种种疑问,大家都是知无不言、言而不尽。呵呵!其实中间得益最大的还是我,在为他们疏通经脉的时候,了解到内息在人体中千奇百怪的运行方式;从他们倾囊而授的话中,对格斗技有了进一步的深切了解。

    了解之后,我才发现格斗技其实也就是狞猎野兽的技巧,只不过角色从猛兽变成了人罢了。

    我们三百人的队伍在塔尔夫的主张下分成三个小队,分别是弩弓队、火炮队和格斗队。他是把他从当佣兵的时候学来的团体战术灵活运用。而各队列在练习运行完内息之后,都是要练好各自分配到的武器。

    那个李小气,我嘴里咕哝着。不但要我们辛苦双腿赶路,连武器也不配给一点,弩弓和火炮还是我从那个便宜大舅那敲诈来的。弩弓的箭是就地取材削木成箭,至于火炮的威力在我从军的第一天他们已经目睹,所以要练习的是揣摩怎样才能更加准确地射中目标。

    经这之后,全部人都明显地感受到了身体上质的飞跃,每个人脸上永远是神采奕奕,一点都没有赶路的辛劳疲乏,手臂间的劲力也是增强了许多,手指伸曲之间,劲力极为精湛,大家对前途更是充满了信心。

    数日后队伍通过了阿尔莫拉山脉,在我们的后面就开始有人吊着尾巴跟着队伍前进了。

    “唉!好无聊……好无聊喔……和我在妖精谷一样无聊啊!塔大头,你有什么好玩的东西没有?”乐乐不管我的抗议,大咧咧地坐在我的肩膀上,懒散地不满道。

    身为妖精的它一点都没有妖精的自觉,又好吃又贪玩,有时无聊起来还拿那帮新兵用魔法来作弄一番,塔尔夫更是光荣地获得“塔大头”的绰号。

    “没有!没有!”塔尔夫边说着话边往后退,后面的其他人马上跟着退后是与我保持距离。

    在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乐乐这种只有贵族才会拥有的妖精已经引不起塔尔夫他们惊讶,并且是和他们打成一片,啊,不对,好像只有乐乐高高在上地满脸笑容玩得开心,他们笑得却是苦涩。在接连受到火焰洗礼之后,塔尔夫他们已经把乐乐列为比我还要尊敬的人物,敬而远之。

    “就有事发生的了!”我偷偷地转过头瞄了一眼后面,又疾急地回过头兴致勃勃对着塔尔夫道:“后面的那个手持木棒的青年,已经是跟了我们二天,他一定是那个贼窝里面派出来的探子,这次我们可以练练身手了,呵呵,想不到贼人连我们这些穷兵都不放过。”

    “有事就好,有事就好!”乐乐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拍着小手道。

    塔尔夫则是苦瓜的脸孔道:“可能还不止一伙贼人呢,我们前面的那个路人也是有可能是贼人派来的探子。”保守派的他期望的就是平平安安地完成任务,但显然贼人却是偏偏要与他作对。

    “不会吧!前面的那个人才刚刚出现哦,应该不会是贼人派出的探子,如果是的话也不应该跑到前面去,难道他不怕我们从后面溜走。”我诧异地道。

    “你就有所不知了!”塔尔夫露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道:“贼人跟踪术除了一种是在后面进行跟踪目标外,还有一种是交替跟踪目标,交替跟踪目标就是每一处的地方都安放一名探子,探子跟踪目标到一定的地方后就换人跟踪,这也就能减小被人发现的机会。”

    “哇!原来如此,塔大头你真厉害,连这种事情都知道,到底你是怎么发现他是贼人的。”乐乐来了兴趣道,这时它已经不觉得无聊了。

    “你想想一天里怎么会一连遇上五个人都会穿着青色布裤的人走在前面,连眼瞎的都知道一定是同一批的贼人愣头愣脑的只换了上衣,裤子却是粗心大意忘记换了。”塔尔夫大为看不起道,在他眼中要打劫我们的贼人起码都应该有点水准。

    “怎么突然会冒出这么多的贼人,现在的治安真的变差了吗?我们又不是什么大肥羊啊,一遇就是遇上两批的贼人。”我耸耸肩,有点摸不着头脑道,什么时候贼人竟然是开始流行打劫军队的了。

    “我猜想可能还不止两帮人马,明天就是进入巴克布大城的境界,那时就会有巴克布大城的警卫军巡逻,要动手的话一定会是在这两座大城交界的二不管地方,所以今天晚上我们就能知道有多少人来光顾了。”塔尔夫苦涩地道。

    “太好了,今晚又有得玩了。”乐乐雀跃起来,一点都不理会一旁要靠月俸过日子的普通当兵人的脸部肌肉已经转为僵硬。

    “你好像很期待我们遇到贼人是不是?有人却是觉得很困惑呢?”我斜眼斥笑道。

    “是那个?”乐乐露出一副想给某某再教育一番的样子,故意撇过头向后促狭问道。

    “没有人!我们大家都很希望碰上贼人,好试一下这些天的练习到底有没有成果。”塔尔夫骤然间意气风发起来谄笑道,后面的士兵也纷纷撩起衣袖露出手臂摆出他们已经是脱胎换骨的样子,随时都可以教训敌人一顿。

    顿了顿,塔尔夫打着哈哈接着道:“雷,今晚你想怎么对付这些送上门的实验品?”

    “嘿嘿!当然是要令他们渡过一个难忘的夜晚了。”我嘿然道。

    节二劫匪

    夜幕朦胧,我和塔尔夫带领一众人等埋伏在离营地约三百步的树丛里,静静地等着今晚的大菜上台。就在弯月升上正空的时候,终于是等到了动静。

    一伙大约五百人数目的彪悍山贼蓦地从道路一方冒了出来,其中一名显然是头目的贼人手持火炬在前头不住叱喝打气,道:“兄弟们,今晚只要是抢到了金矿宝图,就会有数之不尽、金光闪闪的金币等着我们挥霍,大家只要辛苦一晚,明天我们就能在巴克布大城里的酒馆饮美酒、抱美女了,加油!金矿!金矿!金矿……”

    贼人们士气高昂地亦步亦趋着前进,我们一众人等却是傻了眼,他们目的竟然是金矿图!是那个王八蛋传出我们身有金矿图的,我们有宝图的话怎么自己都不知道?

    但还没有让我们思索再多,一名派去别的地方观察情况的格斗队队员从后走上来报告道:“离我们营地的另一方传出密集的马蹄声,显然有一批为数不少的山贼坐着马匹正是接近。”

    “接下来应该怎么办好?这样下去岂不是会两面受敌,我看还是悄悄从后面撤退算了。”塔尔夫喃喃地咕嘀道,先前还是摆出英勇抗战的模样,一听说敌人一来就是两批,马上是敲退堂鼓了。

    “塔大头!你还真是个怕死鬼,你们应付不过来的话,这边的贼人就让你们负责,那边的马贼就让我这个妖精谷的精灵使隆重登场、警恶惩奸吧。”乐乐对着塔尔夫挤眉弄眼揶揄后,马上是喜孜孜地冲着我的耳朵叫嚷,自推自荐摆明是蠢蠢欲动。

    坐在我的肩膀上乐乐摆着一副大爷款,关于为什么坐在这里,照这个乐大爷的话是不用翅膀飞翔可以多省些力气,玩起来才能尽兴,但我不会让它胡作非为的。

    “不!”我抬头望了望就快躲进云雾中的弯月,胸有成竹道:“虽然是两边都来了贼人,但由于是来自两个不同组织的贼人,一定是没有一致性,只要我们可以从这个弱点处着手,挑动这两批贼人自动进行斗衅,就可以静静在一旁坐山观虎斗,不用和他们拼得死去活来岂不是更好。”

    “好!这办法好。”我刚说完,塔尔夫就在一旁像鸡啄米一样猛点头,对他这个当过佣兵的人来说,能不用打没有把握的仗是最正确的方法。

    “不行。”乐乐嘟起嘴不高兴道,“你这样做的话,我就不能玩了。”

    “你放心,我保证你能玩得开心行不行!”我忙像哄小孩一样对乐乐加以安抚,不然的话这个小家伙十成十会搅乱这次计划。啊,不行了,这帮贼人就要来到面前了,再不动手的话,计划就行不通了。

    我低声吩咐塔尔夫叫弩弓队上来,然后指示他们向那些手持火把的贼人射击,只要是使到贼人陷入黑暗的环境中,我们才可以混水摸鱼。

    弩弓的嗖嗖声从四面八方传出,纷至沓来的弩箭强大的破坏力竟然是可以连贼人手中的木盾都能击穿,手持火把的贼人更是明显的目标,一个个地中箭身亡,死亡的阴影笼罩在场的每一个贼人,贼人们魂飞魄散后,陷入一片混乱之中。

    “大家不要惊慌!”山贼的头目强作镇定,凶狠狠地道:“敌人的营地就在我们的前面,只要我们镇定下来,保持队形向前面突击,就不怕敌人的埋伏,而金矿就是我们的了。突击……”

    金矿的魅力比什么都要大,很快地队伍又重新组织起来,高举长剑弯刀之类不等的武器,一窝蜂似地向前冲去,果然除了再有零星几支弩弓能射杀山贼外,对贼人已经威胁不大,冲出百来步后,贼人们惊魂略定,举目四顾,四处一片寂静,刚才的杀戳就像是发梦一样。

    但这个梦未免太真实了,不久前还在称兄道弟的伙伴瞬间永远地躺在他们身后,经此一来,山贼们的士气低落,胆子也变小起来,不管头目再怎样的诱惑,大家都是前进一步,后退三步谨慎地慢慢向前推进。

    这时的我们早已经是转移阵地,目标放在另一批不断接近的马贼身上。

    又是一支接近三四百人的队伍,只不过这次的贼人素质明显比那边的高,每个人都是扳着脸沉默不语,雪亮的刀剑,整齐的步伐,每一处都流露出这是一支纪律严明的队伍,在前面一个亮着火把的向导带领下,不疾不急地向前迈进。

    “疾风之狼!”塔尔夫低呼出声,面色开始有些不自然,甚至于有点僵硬起来。

    “什么意思?”我剑眉一轩,好奇地望了塔尔夫一眼道。

    塔尔夫紧张地又望了渐渐走近的马贼一眼,才转过头压低声音道:“疾风之狼是商队永远的噩梦,更是我们佣兵的恶梦,我们当佣兵这行业的都知道,如果遭遇到一般劫匪的时候,还可能只是破点财挡灾,但遇上疾风之狼的话就笃定是人货都要洗劫清光。”

    “人货洗劫清光?”我咕哝道。

    “不错,人杀清光,货抢清光。”塔尔夫脸色阴沉地道。

    “你怎么认定眼前的这批人就是疾风之狼?可能不是呢!”我安慰道。

    “一定是的!来去如风是疾风之狼的特征,也是只有他们才能每个人都配备这种来自雪原高山的纯种汗血良驹,我们当过佣兵的都清楚,只要看见这种高大、长着红毛又是成批的马驹,疾风之狼也就出现了。”

    “不要被这甚么甚么疾风之狼吓倒,他们再怎么厉害,还不是人一个。”我轻轻拍着塔尔夫的肩膀以示鼓励,突然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道:“听你说得这么厉害,我放弃原先渔翁得利这个计划,集中弩弓队火力把他们消灭。”

    我原先计划是让这两批的贼人相互斗衅拼个你死我活,我们这些人再是渔翁得利从中混水摸鱼,不过既然这边的贼人素质这么高,那边又是乌合之众,看来是要扶弱铲强才行。

    两边的贼人慢慢地接近,在发现了营地里空无一人后,紧跟着两边都听到声响,马上全部人都是刀剑刃口向外,磨刀霍霍地就是要开战,殊不知旁边还有一众人等在虎视眈眈。

    但我不会让他们有机会认亲戚的,在两边的贼人就要开口喝问双方身份的时候,乐乐迅急飞了出去,张口一喷,一股烈焰冲口而出,直向那个甚么甚么的疾风之狼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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