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故事-《毓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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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风荷拖着红尘的手,走得并不快,吐出来的白气氤氲了眉眼,让他的脸越发不清晰,声音也显得艰涩。

    红尘听得皱眉:“我也听说过,只是这东西不是传说?”

    她仔细想了想:“传说雪山里有一种叫雪猴子的生物,大的有半人高,小的只有巴掌大,相传是山神的使臣,能化作人形,他们的主食就是墨玉莲的莲子,不过也喜欢吃肉,尤其喜欢吃女人和小孩儿,好些人觉得它们是妖怪。”

    “雪猴子我不知道,墨玉莲必须有。”

    律风荷轻声道。

    红尘无语。

    好一个必须有,多霸气?

    可是……一群侍卫累得几乎要翻白眼,那些大狗狗们都放慢了速度,更努力地贴在红尘身上,好让她的体温保持得更久一些。

    “墨玉莲都在什么地方生长?”

    “不知道。”

    律风荷皱了皱眉。

    红尘无奈,转头问小恒:“知道雪山里有什么湖泊之类的吗?”既然是莲花,肯定是水生,也许找到湖泊,就能很幸运地找到那东西。

    她的运气看来还是很不错,没见一眨眼的工夫,律风荷就自己蹦出来。

    小恒沉吟着皱眉,半晌没说话,正迟疑见,前面探路的侍卫忽然喊道:“有人!”

    众人抬头,果然见不远处的雪坡上滑下来几个人,都是黑色的斗篷,在大雪中十分显眼。

    小恒的眼睛还行,仔细一看,就蹙眉:“是他们?他们是贼,前些日子路过我们村儿,花婆婆好心给他们喝了杯热茶,他们却偷了花婆婆的东西!那是张地图,传了好几代人,没想到让他们给偷走了。”

    红尘一愣。

    前面滑下来的这些人,显然一点儿都不觉得自己是贼,表现得居然也毫无敌意,一碰面,就朗声大笑:“哈哈哈,终于看见人了,这鬼地方!”

    小恒气呼呼地道:“我不认识你们,花婆婆说了,碰见贼人要离得远一点儿,哪怕是装,也要装作不认得。”

    他果然一扭头,一副没看到这些人的表情。

    对面滑下来的人都是胡子拉碴,身材高大,为首的一个揉了揉鼻子笑了:“什么贼,明明是我们取回自己的东西,还给了保管费,那东西被损坏了一小半,我们还没有找花婆子算账呢,对了,你们见到我侄女没有?她应该也到你们村子落脚。”

    红尘顿时了然——从村子里出来时,和他们同行的那位夫人,应该和眼前这些人是一伙儿的。

    看来小恒他们说没见过人家叔父的事儿,也是在糊弄人。

    小恒迟疑了下,低着头不看他们。却小声道:“你侄女去找你们去了,几天前就进了山,过了隘口我们分开的。”

    那人本来坐着,闻言猛地站起身:“几天前?不可能,我没看到雨姗。”

    他一下子急起来,抓住小恒的衣领,慌乱地道:“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红尘一伸手。刚想拦一拦。就见小恒盯着那人的眼睛看了一眼,那人就跟吓到似的,猛地收回手。深吸了口气,轻声道:“是我太着急,只是我家那小侄女身体弱,又是女子。这大雪山不是她该进来的,这样吧。诸位不如帮帮忙,帮我找一找她们?”

    他的声音低沉,却带着一种颐指气使,似乎此人常年高高在上。应该不是普通的平民百姓。

    红尘一笑,客客气气地道:“这位先生切莫着急,雪山茫茫。视线所及都是冰雪,本来就容易迷路。想必令侄女只是和你们正好走散了,不知诸位可有约定汇合的地点?若有的话,不如先出了雪山再静静等待?令侄女找不到你们,说不得就自己回去了。”

    那人的脸色有些古怪,缓慢地摇了摇头,“不会,她要是进山,肯定会找到我那儿,绝不会走丢。现下可能是出了什么意外,只要回我刚才的营地附近,一定会有线索。”

    说完,又盯着石恒道,“小哥,我们都姓石,百年前是一家,如今那孩子有危难,还请你……们施以援手,帮我们一回。”

    红尘扬了扬眉,微微一笑:“你对你的侄女可真有信心。”她那几日就觉得奇怪,那位夫人口口声声急着找她叔父,着急是真的,进了雪山到显得目标明确,如今看来,果然是知道她叔父在哪儿,也不知这帮人进山做什么!

    不过也懒得管,许也是什么寻宝人吧,按照正常规矩,山里碰见互相帮衬一把那是必须,但谁也不会问陌生人的目的。

    至于找人,还是算了。

    “好。”

    律风荷忽然道,手轻飘飘地伸出去,在那人的衣帽上,取下一片黑黝黝的椭圆形的残叶。

    那叶子看起来很像假的,但脉络清晰,非常特别。

    红尘:“……我就说,我的运气实在好。”

    回去马上进赌场什么赌一把,不用任何手段,也许她都能眨眼间就赢出一座大宅院,运气太好了。

    那个自称也姓石的男人顿时一脸高兴:“我先在这儿替我那倒霉侄女谢过诸位,来来来,大家先歇歇,我带了好酒,烈的,绝对适口,都喝一些暖暖身子。”

    他笑容满面,特别殷勤地从行囊里头掏出一个大竹筒,还有一些木头的,竹子的杯子,一人塞了一杯。

    酒一倒出来,浓香四溢,酒液更是呈现出特别清澈的黄色,是上等好酒。

    连红尘都忍不住喝了两杯,律风荷却滴酒不沾,他的老习惯,除了林旭在的时候,肯稍稍喝上一点儿,出门在外从不沾酒。

    小恒也没喝,沉默良久,目光复杂,最后还是轻松下来,没好气地道:“看在红尘小姐他们的面子上。”

    那人也不在意,没一会儿就和周围人都熟悉起来,他自称是做药材和皮子生意的行商,经常天南海北地走,也毫不避讳,直接就说这次来山里就是想看看大雪山有没有什么寒性的药材在,要是能得到些珍禽异兽,那就赚大发。

    “没办法,我家人口多,养家糊口不容易。”

    石老板笑眯眯地道。

    他看着还真是个生意人,讲究和气生财,连红尘都觉得这人是个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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